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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八章:撥雲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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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安亞紅當年的真正死因在兩名隊長的推理之下撥雲見日了,而殺死安亞紅的兇手又和殺死崔光虎的兇手是同一個人,那麽是不是就可以說明,殺死安亞紅的崔光虎的幕後真兇也是同一個人——張利民。

“通過三起命案的案發現場痕跡來看,三起命案當中的腳印和作案手法如出一轍,基本上可以斷定三起命案都是同一兇手所為。而十年之前安亞紅死亡時的案發現場處理不如近日接連發生的兩起命案處理的到位,這證明十年之前,兇手有很大可能是第一次作案,而這麽多年的時間過去,兇手的作案手法也趨於成熟。”

“張隊,既然咱們已經確定雇兇殺人的真兇就是張利民了,要不要我現在把他銬起來?”一名刑警在一旁摩拳擦掌的問道。

這時張山搖頭道:“不可,雖然說張利民跟本案脫離不開幹系,但是我們目前還是缺少張利民涉案的直接證據,光憑旅店老板的供詞和這三通神秘的電話並不能夠作為給張利民定性的證據,反正張利民現在在我們的審訊室扣著,他也跑不了。抓張利民好抓,我們還要把那個手上有多條人命的兇手給抓住!只有把兇手抓住了,我們才能給張利民定罪。”

張山將目前的邏輯捋通順,又一次的還原了十年之前案發時的場景,張山主持召開了臨時會議,將目前所掌握的證據匯總到一起,安城支隊的三名成員和烏市刑警支隊的全體成員圍桌而坐,張山將所有的物證擺在會議桌上 供眾人傳看,因為時間緊急的緣故,也沒讓人去做什麽ppt幻燈片一類的東西了。

他站在辦公室的白板前,見人都到齊了,便拿起黑筆在白板的左上角寫下一串日期:2007年7月!

“既然大家都到齊了,我就正式跟大家說一下案子的最新進展情況,首先我先要先感謝一下咱們安城支隊的陸隊長和安城支隊所有的同志,為了我們的案子這兩日東奔西跑,如果沒有他們,咱們的案子進展恐怕也沒有這麽快。”

話音落下,眾人很識趣的鼓掌,陸羽慌忙站起身壓了兩下手,示意大家不要客氣,“一切都是為人民服務,沒有什麽辛苦不辛苦的,等案子破了以後,你得請我們吃飯。”

“吃飯沒問題!”張山笑道,緊接著道:“大家都清楚,前兩天在我市轄區的育才路上發生一起命案,死者名叫崔光虎,死者的具體信息在各位面前的信息卡中,在此我不多做贅述,根據目前發現的最新進展情況,我們發現死者崔光虎的死亡現場、任雪的死亡現場和十年前安城轄區光榮村內發生的一起命案高度吻合,基本上可以確定,十年前的安城轄區內的命案和崔光虎、任雪案是同一人所為。”

在座的刑警筆走龍蛇的記著筆記,將張山所說的重點內容圈點出來。

“十年前安城轄區內的死者是一名女性,名叫安亞紅,死亡時的照片和詳細信息在第二張信息卡上。”張山囑咐了一句道,“根據我們對崔光虎的周邊朋友的走訪調查獲得信息,安亞紅曾經和崔光虎是情人關系,而崔光虎在十年之前曾管安亞紅借款230萬的高利貸,承諾一周還清卻拖欠了一月有餘,在安亞紅多次催促要錢的時候死於非命。”

他在白板上將崔光虎和安亞紅的人物關系連接起來,並且重點標註了情婦和欠款二字,強調了安亞紅生前還和崔光虎存在債務上的糾紛,“而經過對崔光虎周圍朋友的進一步走訪調查,他們都暗示我們安亞紅的死和崔光虎有關,在安亞紅死後的兩天時間裏,光榮村曾經傳出風言風語,說崔光虎為了躲避安亞紅的追債,於是雇殺手殺死了安亞紅。得知這件事的崔光虎曾大張旗鼓的叫了馬禿子在內的諸多社會青年,往傳出這話的村民家中而去,進行了一通打砸搶和言語上的威脅,並且給出了明顯的暗示,總而言之話的意思就是人是我崔光虎殺的,如果你們再到外面瞎說,那安亞紅怎麽死的,你就是怎麽死的……說了一通諸如此類的話,可以說,這段話是可以作為證詞的。”

張山一面說,眾人一面記錄著,“本案當中所有的知情人士基本上都將殺死安亞紅的矛頭指向了崔光虎,但崔光虎如今已經死亡,我們並不能指望著一個死人說話,為了保證辦案過程的嚴謹性和精密性,安城支隊的刑警經過夜以繼日的調查,又發現了一個新的信息,那就是安亞紅曾經跟本案當中的一名證人——張利民,存在非正當男女關系,但安亞紅和張利民在一起的時候,她跟本案當中的受害人崔光虎還並不認識,換一種方法說,張利民是安亞紅的‘前男友’,而崔光虎才是安亞紅的‘現男友’,但張利民這個‘前男友”一直隱藏身份,包括和張利民關系較好的幾名拜把子兄弟在內,誰都不清楚張利民和安亞紅曾經有過這種關系。而安亞紅在十幾年前還曾經在張利民的飯店裏面做過服務員,本來這件事情看起來並沒有什麽問題,但是……在我們對張利民進行詢問的時候,他刻意的將這個部分的信息抹去,言語中的矛頭全部都是針對崔光虎的,所以這一點讓我們起了疑心。根據我和陸隊長的分析,我們認為安亞紅的死或許和崔光虎脫離不了關系,但是跟張利民也同樣脫離不了關系,甚至我們認為,安亞紅的死亡案當中存在著諸多蹊蹺,就連崔光虎都有可能只是個從犯,而主犯是張利民。”

張山將目前捋順的所有邏輯盤了一遍,一名刑警便提問道:“張隊,如果按照你說的,當年崔光虎和張利民合謀雇兇殺了安亞紅,可是十年之後張利民又為什麽會雇同一名兇手殺死崔光虎呢?而且這名兇手在行兇過後還殺死了貨車司機魏建立的老婆和孩子,如果說安亞紅曾經跟崔光虎是情人關系,但是第三個命案當中的被害人可跟崔光虎沒有任何瓜葛啊!”

張山解釋道:“關於張利民為什麽會在十年之後用同樣的辦法殺死崔光虎這個問題,也是本案當中等待我們揭開的一個謎,至於為什麽會發生第三起命案,我想兇手原本也並不打算殺死他們,只是因為在兇手作案的過程中魏建立曾到過案發現場送貨,而魏建立的車上安裝行車記錄儀,是本案當中唯一一個可能拍攝到兇手正面的錄像設備,所以兇手之所以殺害他的家人,是為了這個記錄儀。”

“他媽的,如果想要記錄儀,直接去車上偷不就好了,有必要殺人滅口嗎?女人和孩子都是無辜的啊!”一名刑警怒氣沖冠,拳頭都死死的攥著,在勘察任雪案的時候,他就在案發現場,每次一想起那名六個月大的女嬰瞪著大眼睛看著天花板,脖子、口鼻全都是血的一幕,他就止不住的心顫。他一年之前結婚,上個月剛剛榮獲奶爸一職,也是一個可愛的女孩子……他實在無法想到,兇手究竟是何居心,竟然連一個六個月大的女嬰都不放過?就算你不殺了她,一個連話都不會說的孩子又能把你怎麽樣呢?

他早就暗暗發誓,如果哪一天他抓住了兇手,才不管什麽組織紀律,把執法記錄儀一關,先上去把那兇手打個半殘廢再說,想必在座的刑警有這種想法的人不在少數。

“那我接下來就說一下本案當中至關重要的問題,第一點就是我剛才說的,張利民為什麽會在十年之後用同樣的方式雇兇殺了崔光虎,據目前所掌握的證據來看,兩個人在明面上似乎並不存在什麽沖突;第二個問題,兇手的真實身份到底是誰?”

陸羽托著下巴,並不外道的點了根煙,道:“目前看來,想要知道崔光虎和張利民之間到底有什麽糾紛,這一點不太現實。跟張利民打了這幾天交道可以看得出,他是一個藏得很深的人,如果說他不想讓我們知道,我們不管怎麽調查他也不會說的,現在只能想辦法讓張利民認罪,或者找到兇手,讓兇手指認張利民了。”

根據會議研究,刑警們一致認為,張利民的身上存在著重大的問題,光是張利民隱瞞自己和安亞紅之間的真實關系這件事就已經算是知情不報了,況且他故意刪除手機通話記錄的這件事,也足以將他列入本案涉案嫌疑人的行列了。只是對於辦案刑警來說最頭疼的一點是,你明知道張利民有問題,卻又拿他無從下手!

說白了,就是證據鏈過於匱乏!光憑著三條未知的通話記錄根本無法定張利民的罪。如果想把一起刑事案件定成鐵案,認證,物證,口供,缺一不可。

目前所掌握的人證,無非就是旅店老板夫婦二人那段供詞,但那能代表什麽呢?只能說明安亞紅曾經和張利民存在不正當關系,但是因為時間過去的太久遠了,取證也十分困難,就算給他定性了,那也只能說他觸犯了婚姻法而已。

而目前所掌握的物證,也只有從雲端調取的三條網絡電話的通話記錄,就算這三個通話記錄和兩起命案的案發時間高度相近、吻合,你又能說明什麽呢?張利民如果耍賴,一口咬定這三個網絡電話來自某產品的推銷,你又能把他怎麽樣?你去抓那個打電話的人啊?

而口供就更不用說了,口供是來自於人證的,本案當中除了旅店老板夫婦二人以外,唯一能做對本案有幫助的人證就是兇手本人了,可是問題也就在這,你並不知道兇手究竟是誰!這起案子到目前為止,似乎陷入了死循環!

張山皺著眉頭,道:“根據目前所掌握的線索,兇手年齡在35歲以下,身高175公分,是個軍事迷,並且自信心極強,反偵察能力極強,經濟能力不錯,最重要的標簽就是他有一定的強迫癥和潔癖,喜歡穿一身顏色相同的衣服,而且喜歡穿軍用靴子。並且身手不錯,可能當過兵或者從事過武職相關職業。”

張山將案件梳理到最後,又將兇手的特征重覆了一遍,就在這時,他靈機一動,道:“外勤組現在去崔光虎的小區調查一下案發之後崔光虎家附近的監控錄像,既然這個欠條很有可能是在崔光虎死了之後有人放回去的,那麽兇手很有可能會被崔光虎小區的監控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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